稀稀落落的几个路人。再回首一看,很容易便发现还有不少人还聚集在音乐厅旁的小广场上,兴致勃勃地与旁人讲述这场音乐会的磅礴盛大。
入了秋的港城,即使是位于热带,当夜色降临时也多了几分凉爽。俊逸漂亮的青年将脖子上的白色领带稍稍松了松,让凉风吹拂过自己的脸庞,但是脸颊上因为激动兴奋而产生的红晕却始终无法消失。
青年白皙的皮肤上透露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一手提着琴盒,戚暮说道:“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真的很棒!斯威尔大师真的水平很高,在第二乐章的时候我听到第二小提琴组有一个音走快了一拍,他也很冷静地处理下来了。”
小镇道路上的路灯光晕黄黯淡,走在这样的地方即使是相隔两米,不仔细观察都不会发现身边是什么样的人。因此闵琛很早就将那一套遮挡面容的“设备”取了下来,此刻他抬起凤眸望了戚暮一眼,问道:“你很高兴?”
戚暮笑着颔首:“嗯,纽爱的水平确实很高,我想能听上这样的一场音乐会,是每个音乐爱好者最大的憧憬吧。”顿了顿,戚暮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微微一愣,然后语气愧疚地说道:“之前因为我的原因让你暴露了身份,所以你今晚不能坐在观众席上听音乐会,真是抱歉。”
从来不会有人在音乐会开场以后还戴着帽子和墨镜,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所以闵琛今晚并没有坐在台下听这场音乐会,而是在后台隔着一层墙听。
所有人都知道,台下的观众中有不少是因为“闵琛”这两个字而赶来的,如果是在其他正式严肃的音乐会上也就罢了,但是节日的气氛总是会感染人们的心情,闵琛并不想引起骚动。
对于戚暮的愧疚歉意,闵琛垂着漆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良久,就在戚暮以为得不到对方的回答时,他忽然轻轻叹了一声,道:“我没有什么关系,纽爱的音乐会我听过很多次。不过……今晚他们对你的称赞,你只需要听关于你的那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管太多其他的事。”
这话让戚暮脚下的步子瞬间一滞,他惊诧的转首向闵琛看去,却见后者正微微抬首望着那一片化不开的夜色,眸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时间无法明白闵琛话语间的意思,戚暮凝着眉头思索了许久,等到又走过了两个路灯,戚暮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闵琛走了两步,接着发现一旁的青年似乎没有跟上来,这才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昏黄黯淡的路灯下,青年白色的领带被笼罩上了一层浅浅的黄色,他黑色的头发也被照得泛了些金黄。戚暮怔然地望着前方停住脚步的男人,两人对视了片刻,他才立即抬步赶紧跟了上去。
在刚才那一瞬间,戚暮总算明白了,闵琛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刚才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后台里所有人在夸赞戚暮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加上了一句“闵你的眼光真好”或者是“柏特莱姆先生真是很有眼光”。即使是在夸赞这个耀眼的青年,他们也总是会将这份荣耀与“闵琛”这两个字挂钩。
甚至就算是斯威尔先生,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而闵琛刚才的话则是想要告诉戚暮:你的实力与我无关。
萧瑟凉爽的夜风中,戚暮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从心口往身体的四周流去。
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养父母曾经教会他这样一个道理。有的人,看上去十分好心热情,但是他们总会在帮助你的同时,尽力地表现自己、让别人来夸耀自己。而有的人,他们看上去似乎冷淡而不好亲近,但是他们真正想帮助你的时候,却总会将自己隐在影子里,不去彰显自己。
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
只有足够细心的人,才会注意到、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温柔。
暗云在夜色中流动,皎洁如华的月光穿过薄薄的云絮洒在了这片土地上,这个让无数乐迷疯狂激动的夜晚已经正式落下帷幕,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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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爱乐乐团的乐迷真是遍布了全球,前一天晚上的音乐会刚刚结束,第二天整个港城、整个华夏、甚至是全球的各大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报道,就连一些非音乐类的知名报刊也有快讯。
一大早戚暮才刚起床,已经接到了不少祝贺的电话。其中像郑未乔、谭老和杜胜这些人是早就知道他要参加纽爱的音乐会的,一来电话就是对他的表现道贺一番,接着便索要这次音乐会的专辑充当戚暮港城之行的礼物。
这些老人家一旦厚起脸皮,戚暮还真招架不住。但是等他到了音乐节打算去买专辑的时候,却被告知:“纽爱的音乐会专辑?今天早上刚出来就被抢光了啊!……诶那个,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表演的那个戚暮啊?你能不能……在我的专辑上签个名?”
戚暮:“……”
签完名以后的戚暮赶紧地跑到了纽爱昨晚演出的音乐厅,幸好乐团还没有正式离开,胡克先生听了戚暮的请求后,大笔一划就豪爽地送给了他十几张专辑,戚暮想要付钱他还不乐意了。
大胡子首席拉着戚暮的身子,小声地说道:“其实小七啊,这里面有张专辑本来就是要给你的,而其他的嘛……就当是我送给你的吧。”
戚暮微微一怔,有些诧异地问道:“胡克先生,您这全部送给我,是不是有点……”
戚暮话还没说完,便见这大胡子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