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愿意。”
谭铃音让她在口供上画了押,这场审讯便结束了。
走出牢房,外头天光微亮,黎明的空气积聚了一夜的沉静,清新中带着一丝潮气。谭铃音看着东边儿天空上渐渐亮起的鱼肚白,问唐天远,“你怎么知道那个方法一定对她有用?”
“这种方法对大多数女人都有用。”唐天远答。
谭铃音不屑,“对我就——”
唐天远不等她说完,立刻打断她,“我不会那样对你。”
谭铃音张了张嘴,不知道该回应点什么。
“万一你把我的人都踢成太监,得不偿失。”唐天远扭过脸,解释道。
***
两人一同吃了早饭,又凑在一起讨论了一回案情。期间唐天远跟仵作密谋了些事情,谭铃音不得而知。
玉环的证词只能证明孙不凡那晚见过齐蕙,他们尚无直接的证据表明孙不凡就是杀人凶手,一切要等今天的堂审过后再说。
而且,唐天远总觉得玉环还有事情瞒着他没说。
刑事案件的堂审都在大堂。本案相关人员包括齐蕙的父母和哥哥、卫子通、孙员外及其儿子孙不凡,都已在大堂里等候。这些人都是今早才得知要升堂,猝不及防被拉过来的。
谭铃音负责笔录,本来县丞周正道也可列座旁听,不过被唐天远临时派去下基层了。
唐天远身着官服,头戴乌纱,端坐在山水朝阳图之前、明镜高悬匾之下,面如朗月,五官英挺,一身正气,通身笼罩着一种“妖魔鬼怪见之退避”的震慑感。用谭铃音的话说就是,他就算不当县令,当个降妖除魔的道士,那也是前途无量的。
前途无量的县太爷重重一拍惊堂木,“升堂。”
作者有话要说:
再重复一遍,本文双c,1v1。老子费心巴力整这么个设定容易么,古代所谓保守都是留给女人的,男子到二十岁还是处男的要么是屌丝穷光蛋要么就是断袖,贾宝玉那么喜欢林黛玉,照样睡袭人睡碧痕还跟秦钟蒋玉菡勾搭,这不是特例……所以想把英俊潇洒自小被无数美女环绕的直男探花郎写成处男总要找个理由吧,总不能真是在练童子功吧……
我知道小说就是yy,但我作为作者,偏好尊重事实的yy。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代男人,不可能生下来就有守身如玉的觉悟。我真写不出来这种==
顺带说一下,本文的设定参考的是明代。明代中后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社会上有过一种带着资本主义色彩的思想解放的潮流,比如商人阶层地位的提升,比如妇女意识的觉醒和女性解放的萌芽(思想家李贽就帮整个女性群体说过话),还有就是性解放。《□□》在明代的话本小说里只能算小清新,真正重口味的书我要是说出来肯定会吓坏小盆友。而且明代后期中下层女子比我们想象的要奔放得多。冯梦龙编了两本民歌集(《挂枝儿》《山歌》),里面好多偷情的民歌,很搞笑,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总之本文的背景设定是古代,然后其中加了一部分思想启蒙的元素,如果单纯把女主写成古代那种三从四德的女子,我本人也会略感蛋疼的。我是这个背景世界的构造者,我会对它的历史逻辑负责。
挨个么么哒~
☆、第15章堂审
按照惯例,县令在大堂审案时,百姓是可以在门外围观的。今儿是唐天远接任县令以来的第一次堂审,又是命案,前来围观的百姓里三层外三层,把县衙围得水泄不通。有些人干脆生意也不做,专程收了摊子来看县太爷办案。也有妇人在人堆后头踮脚,想看看传说中英俊的县太爷有多英俊。
谭清辰抓住商机,在大堂外头支了张桌子,让伙计摆了凉茶和切好的西瓜来卖,生意火爆。他自己拎着个半旧的蒲扇,站在外面,笑看着里头一本正经做记录的谭铃音。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谭铃音是认不出谭清辰的。
今儿孙不凡依然留了他那花魁发型,虽然不得不跪在被告石上,却是气定神闲。
谭铃音清了清嗓子,起身念了一遍诉状,她的嗓音清亮婉转,甚是动听。诉状叙述了案发的整个过程,指出孙不凡的两条罪状:诱拐良家女子,杀人。
人群中传来一阵议论声。不少人对着孙员外的后背指指点点。女儿家私奔是大事,这是不守妇德的集中体现,放在以前是要沉塘的。当然,现在这个朝代,由于历史原因,民风相对开放,但私奔这种事情,也足够十里八乡看一阵热闹了。
孙员外夫妇羞得满面通红,低头不敢言语。
谭铃音气不过,重重一拍桌子,“吵什么吵!”
她这一嗓子气势十足,人群顿时息声。谭铃音指着孙不凡,对人群说道,“他才是凶手!齐蕙明明是受害者,你们不帮受害者说话,反倒指责她,难道想当杀人者的帮凶?!”
这帽子很大,平头百姓哪个敢接,于是齐刷刷地开始骂孙不凡。
“肃静!”唐天远又拍了一下惊堂木。他往谭铃音的方向扫了一眼,看到她果然在揉方才因太过用力拍桌子而疼痛的右手。这暴脾气,也不知以后何人能受得了她。唐天远轻轻摇了一下头,想笑,又很快把笑意憋回去。
“孙不凡,你可认罪?”唐天远问道。
孙不凡答道,“草民不认,草民冤枉。那诉状所说全是子虚乌有,请大人明断。”
“你的意思是说,你并没有写信给齐蕙,也从未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