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池尘打开门,就看到一个大保温饭盒,随后从盒子后面露出一张弯着眼睛,扬着嘴角充满朝气的脸。
“锵锵锵锵!”
“今天是什么早饭啊?”池尘接过饭盒关上门,自然地搂上子都的肩往餐桌走,边掂量着饭盒,边笑问道。
“今天啊,是朕亲自为你做的小米红枣粥,润脾健胃,补血养气,怎么样,还不快谢恩!”
“臣何德何能,竟使‘皇上’如此之贤惠,臣,谢主隆恩!”
“嗯,爱卿有礼了!”
“哈哈哈……”两人相顾齐笑。
像上面这样的对话,在这两个月里出现的频率已数不清。
池尘与何子都待久了,也慢慢琢磨出了她的那一套,逗起嘴来也如行云流水,乐在其中。
“尘大哥,有长进啊!唉,怪只怪我□□有方啊!”
“是是是,你有功劳啊!来,尝尝臣亲自为你盛的粥!”
何子都笑着接过粥,也盛了碗给池尘。两人便静下来开始喝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缓慢地爬进客厅,微风吹动着阳台窗帘上细密的流苏。
餐桌上,两人抬头时不经意的眼神交汇和眼角不经意流露出的微笑,在这个早晨,都显得那么自然美好,仿佛很久很久以前,他俩就像现在一样,一张桌子,两张凳子,几盘家常小菜,两个你给我夹菜,我给你盛饭的良人。
何子都想,这样的日子,就是她一直梦寐的。
池尘想,这样的日子,或许就是他一直想要拥有的。
最近这段时间,叶默觉得自己的老板好像变了个样似的。比如,从来都比他上班还要早的老板竟然也会有迟到的时候。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餐很重要”,这就是老板第一次迟到时,跟他淡笑着说的话,叶默顿时暴走,天哪,boss竟然笑了!又比如,老板的气色越来越好,虽然还是那张长得依旧俊帅的脸,但那上面散发的却是和以前不一样的神采。更诧异的是,向来少言的老板竟会在工作之余突然调侃他几句,让他瞬间感觉有些受宠若惊……等等等等的这些转变,让叶默感觉自己的老板终于像个正常人,终于不再像机器般那样不知疲倦,生活只是单调得围绕着工作。
相比较而言,他当然更喜欢这段时间的老板,亲切自然。他也知道,这一切或许都跟那个叫何子都的女孩有关。
日子一天天过去,何子都很享受在这几个月时间里与池尘的相处模式。有时逗逗嘴,有时牵牵手,有时闹闹脾气,就好像和平常的情侣别无二致。
池尘因为长时间不按时吃早餐,所以经常胃疼。何子都就马上开启了自己的关心模式:如果早上没有课,她就会很早起床准备早餐,然后乘车跑到池尘的公寓;如果早上有课,她就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提醒他一定要吃早饭。在这两个月里,天天如此,没觉得累,也没觉得烦。
莫泊桑说,爱不到人并不是失败,因为爱人并不因人的态度而有所变更方向,顽固的执着,不算失败的。
何子都从来都清楚,世间的爱情,本就不是一杆平衡的天平秤。
她付出,从没想到同等的回报。如果她说那不过是一种本能,虽有些极端却是再适合不过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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