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拉出椅子坐下,抬头打趣他:“食材这么齐全,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早就准备好请我吃饭呢。”
“林辛昨天刚来过,送来很多东西。”李奕衡目光一闪,半开玩笑道,“为了款待你,我可是把接下来三天的食材都用完了。”
黎锦只是笑,却不接他话里的意思,拿起筷子尝了一口,果然香辣可口。待再要动第二筷子,李先生已经启开了酒,倒进他面前的高脚杯里。
黎锦看着那红色的酒液如暗红色绸缎般倾泻在杯中,心口一阵阵肉疼。86年的红酒本就值钱,更何况是木桐酒庄生产。当年生产也不过几十箱,早早被人抢购一空,到现在,更是所剩无几。难为李奕衡有,竟然还如此不知心疼地拿出来,当可乐一样就着下饭。
黎锦前生有段时间对红酒非常感兴趣,身边人有了几个小钱,都愿意搞点收藏,像他这样的实用派,又想赶潮流,收藏红酒最合适不过。听起来高雅,馋起来能喝。但后来这爱好被舒慕知道了,那人强烈反对嗤之以鼻,还嘲笑他是暴发户进城不知怎么显摆好了,说得黎锦不爽了整整三天,然后把所有红酒的处理掉。
眼下,美酒在前,那些过往的喜爱之情果然都被激发出来了。
“红酒配小菜……”黎锦忍不住说,“暴殄天物了吧。”
“这样的酒,躲在家里一个人独享,或者拿到品酒会上让人评头论足,都是暴殄天物。”李奕衡轻轻晃动半透明的瓶身,注视着酒液的目光,温柔得仿佛用眼神抚摸自己的情人,“但跟你一起,不会。”
以他这样动人的话语下酒,黎锦也不再有心理障碍,频频与他举杯,聊着各国的祝酒词或名酒的典故,不知不觉便至微醺。到最后,菜虽吃完,酒意却刚刚涌到顶峰。这段日子以来,工作也好、调查真相也好,方方面面,牵扯如蛛网一般,叫黎锦身心俱疲。如今骤然放松下来,竟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切感。他捏着杯子,浅浅地品了口红酒,冰凉的液体顺着食道缓缓流下,融进四肢百骸里,蒸腾起的躁动与暖热,竟让他有种心满意足的幸福感。
李奕衡见他杯子空了,便帮他添上,顺着他刚刚的话题,笑道:“你说今年波尔多的新品葡萄酒观摩预售会?我恰好也曾去参加,还带了图鉴回来,今早还在翻看。你要不要也看看?”
“那都是你们这些富二代玩的玩意,我可玩不起。”话虽这样说,到底是站了起来。
李先生把图鉴放在客厅沙发上,想来他早起在这里喝茶,顺手就翻看了几眼。黎锦跟着他走过去,入目就见李家堪称恢弘的正厅。
正厅很大,天花板三层连通,显得辽远而高耸。屋顶请来当代画家精心描绘,更显得屋子韵味十足。
客厅一边摆着沙发茶几,贴墙边还学外国设计,建了壁炉。此刻,壁炉里虽燃着火,却并不旺盛,瞧着仿佛随时都要熄了。李奕衡顺手从墙边木料中丢进两块,火焰便又撒了欢似的燃了起来。另一边,则空出好大一块给人走路,墙壁则是大块玻璃拼接成的落地窗户。此刻,外面风雪正浓,夜色深沉,房间里灯火通明,倒显得外面愈发暗了。偏偏就算这么暗,也有雪花被风吹着,大片大片打在窗上,仿佛真的在玻璃上落地生根一般。
李奕衡酒量十分好,红酒后劲大,两人作伴喝下大半瓶,连黎锦都有些微醺,他却毫无不同。他一手捏着酒杯,一手撑着低矮的茶几,翻开摊在几上的红酒图鉴,指给黎锦看上面的红酒介绍。
黎锦凑在李奕衡身边,听他逐个逐个分析图鉴上各类红酒的好坏。李先生微微升高的体温近在迟尺,每次吐字喷出的呼吸都带着经年红酒的醇香,叫人忍不住就会把注意力从图鉴上的字迹转移,偷偷观察他轻轻开启的唇瓣。
黎锦觉得,自己十年前遇见的李奕衡,仿佛就是如今这个样子。
☆、第六十四章
那时李先生正在最风华正茂的年纪,又刚刚接手李氏不过两三年,很是出风头。外人看来,他是有一百条理由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的,可他却偏偏彬彬有礼,见了圈中前辈,甚至主动起身添茶,毫不扭捏。
那时的他,就是这样一张无可挑剔的脸。眉毛粗而浓密,眼睛大而有神,尤其是遗传自母亲的卧蚕与长睫,更显得他双目彤彤,恰似秋水深沉。但偏偏,他脸部轮廓又遗传自父亲,刚毅有力,中和了略显柔软的五官,组合成了如今这副好看的样子。
黎锦想,老天爷真是偏心,十年,有人眼角渐生鱼尾纹,有人脸色渐暗黄,可唯有李奕衡,他仿佛怀揣奇妙怀表,能叫时间停驻,青春不老。
也不知李先生是否瞒着人,去韩国或日本动点小手术……
黎锦这边在心中胡思乱想,那边李先生弓着身子看得累了,索性坐在地上。壁炉前铺着厚厚一层阿拉伯羊毛地毯,被炉火烤了半天,软绵绵暖烘烘,舒服得要命。黎锦看着他动作,觉得这人真是会享受,可转念再一想,自己又没坐到地毯上去,怎么会知道地毯舒服的?
是了是了,自己曾躺过的。那是很久之前,自己也是像这样,大雪天里驱车几小时,独自到李先生的温泉山庄求他办事。那时两人顺理成章,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彻夜缠绵,自己几乎滚遍了地毯的每一个角落,自然了解,这地毯软绵绵着落上去,该有多么舒服……
突然,黎锦的脸腾地一下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