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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赢了,我们赢了!”张起扔掉手中的盾牌,哈哈大笑,脸上血水如注,须发都成了红色,宛如地域恶魔一般。
霍戈握着武器的手也在微微颤抖,军队大规模的厮杀和他前几日的战斗又有不同,这样的战斗更为惨烈,一旦松懈后退,便万劫不复。
他其实和身后惊魂未定的新兵一般,只觉得如同刚刚经历了一场噩梦,望着盾牌上被长矛砸出的痕迹,和无数倒地的尸体,直觉的心跳如鼓,难以呼吸。
但他终究要比那些新兵见多识广,愣是拄着大刀纹丝不动,艰难地咽着唾沫,良久之后,才傻傻笑了起来。
听到身后隐约传来啜泣之声,霍戈才转动僵硬的身躯,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回头看看那名士兵,脸色一片苍白,身躯微微颤抖。
他深知这种劫后余生,浴血奋战的心情,上前拍拍新兵的肩膀,向所有人喊道:“兄弟们,这就是战争,向死而生,狭路相逢,勇者胜,吾等乃大汉强军,振兴汉室,义不容辞!”
“大汉强军,向死而生,振兴汉室,义不容辞!”
士兵们沉寂着,神情渐渐放松,转而变得激动起来,爆发出雷鸣一般的欢呼声,这一句话,正是大汉盛世录中的名言,也是燕王刘封让所有部曲都要学会的口号。
霍戈与士兵们一齐欢呼着,挥舞着兵器庆祝这场对他来说不寻常的一次胜利,这是他真正领兵的首战,初尝胜果,兴奋滋味难以言喻。
不多时,张起已经查点完伤亡情况,前军只伤亡了三百多人,羌兵却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弓箭手就射杀了近一半,这主要是羌人缺少铠甲的缘故,根本挡不住弓箭的射击。
张起拱手笑道:“恭喜将军旗开得胜!”
霍戈低头一笑言道:“其实,这大多还是你的功劳,还有诸位兄弟齐心协力,才有此大胜!”
这一段时间相处,张起也看出来霍戈是个能文能武的大将之才,早有追随之意,也不再说,抱拳道::“大军还要继续赶路,请将军传令吧!”
霍戈微微点头,调转马头,吩咐道:“即刻出发,速往西城!”
一场大胜,无论新兵还是精兵,都士气大振,草草收拾战场之后,继续赶往西城。
黄昏时分来到城外,只见城下也是尸横遍野,看来也经历过几场恶战,西城并不高大,但羌人不善攻城,才勉强守住。
太守早就得到探马消息,忙将霍戈迎进城中,霍戈向太守询问守城情况,得知西城城中已经断粮一天,他们带来的粮草正好可以接济一段时间。
西城的军营并不大,援军将校场挤得满满当当,军营一时容纳不下许多的士兵,百姓们得知消息,纷纷主动让出住宅,霍戈并没有惊扰他们没,而是让士兵暂时在街道两旁安营。此时已经进入夏季,倒也不怕寒冷,只要天不下雨,营帐和军营中并无两样,那些百姓见此,更加感动,又拿出粮食衣服前来慰劳,霍戈一一回绝,他也知道这些百姓生活并不富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
滋扰他们。
羌兵似乎刚才一战也疲惫了,并没有来攻城,霍戈命兵马休息一日,等明日再与羌人交涉,听说来的是个女将,倒让他颇有兴致。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升帐,太守就拿着一封书信匆匆而来,说是羌人趁着夜色射上城楼来,太守见夜深不敢打扰,一大早才送来。
霍戈拆开信,见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汉字:“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明日城外,一决胜负。”落款是“美思”二字。
这女子竟能识文断字,莫非是个能文能武之人?
霍戈心中疑惑着,将书信放下,传令道:“传令三军,出城迎敌!”兵马来到城外,就听到羌人在呼喊叫骂,士兵上前报道:“启禀将军!羌人早已叫骂多时了。”霍戈看这士兵也是义愤填膺,就知道许多人都忍耐不住,不过他听不太明白对方的言语,倒也不觉太过,策马
来到阵前。
只见远处羌兵也都打旗列阵,阵前门旗之下,一员女将飒爽英姿,身材婀娜,紧俏有秩,身穿暗红色的皮甲,头上戴着稚尾冠,绣着两条展翅腾飞的金凤。
那女将皮肤略显黝黑,更透出几分英气,手持双刀,端坐马上,一看就是骑术精湛之人,两只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出阵的霍戈。
“你便是党项族组长之女美思?”霍戈此来是为化解干戈,打马出阵,抱拳问话。
“哼,小白脸休要聒噪,”美思凤目含煞,刀指着霍戈怒喝道,“快叫诸葛亮或者刘封前来,我要杀了他们为父报仇。”
“郡主如何断定族长是被我军所杀?”霍戈暗自皱眉,这里的情况他昨晚已经了解过,对方一口咬定人是蜀军杀的,却偏偏不说细节。
“郡主,休要和他们废话,刘封不来,便先杀了你这小白脸祭旗!”美思身旁一员羌将看霍戈面目白皙,心中不屑,这几日攻城不下,好不容易等到蜀军出城,立功心切,怒喝一声直接冲杀出来。
霍戈本想先礼后兵,却不想美思执意不听,对方将领更是毫不讲理,见对方冲来,心中恼怒,正要催马,却见身旁战马嘶鸣,张起已经先出阵去了。
“无名小将,还是交给我把!”张起回头咧嘴一笑,挺枪杀入阵中。
“小心!”霍戈提醒一声,打个手势让弓箭手随时戒备压阵。
那羌将身高一丈有余,膀大腰圆,头戴狼皮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