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立刻发动了车子,两老再也没有了看新奇的心思,三人一路风驰电掣跑在水泥路上,老爷子第一次庆幸,家里投入了人力物力,修建了这条路,才能让他在如此时刻,早一会儿跑到太平港。
这一晚,幸运的是路上居然没有遇到什么人。
偶尔碰到附近村屯赶夜路的,娇娇关了车灯,风一样闪过,路人就吓得见鬼一般趴在路旁草丛里不敢抬头了。
第二日,附近村屯就免不得就有了“大眼鬼”过路的传闻。
而那个时候,二老一少已经换了马匹,盯着烈日继续疯跑了…海浪一波又一波的拍向礁石,冲刷着海滩,烈日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当了咸鱼来晒,暴躁的让人想吐着舌头生活。
林平和霍潇潇树林里选了手腕粗细的小树砍伐,因为没有斧子,只有匕首,实在是费时费力。
霍潇潇被树枝划伤了脖子,汗水流淌而下,疼得她扔了手里的树干,恼道,“这要砍到什么时候,才能砍完啊?”
林平扫了她一眼,只应了一句,“砍到回家的时候。”
霍潇潇立刻就泄气了,扭头去寻找粗壮的藤蔓,以便绑起木排。
这般,忙碌整整两日才算勉强绑起一个四尺宽,一丈长的木排。
一层层捆了藤蔓,看着还算结实。
霍潇潇欢喜的在木排上跳上跳下,嚷着,“成功了,我们可以回家了!我要洗澡,我要换衣衫,我要吃点心,我要唱歌跳舞!”
就是林平都忍不住翘了嘴角,回家啊,多简单又迫切的愿望。
家里人估计都急疯了,他一定要早些回去,无论多艰难。
“你留下守着这里,我去打些猎物,要晒些肉干,备着出海的时候充饥。
我会尽快回来,你注意安全。”
说着话儿,他就把一根削尖了木棍儿递给霍潇潇,然后扭头进了林子。
霍潇潇又割了很多藤蔓,打算一起带上木排,万一到时候要在海上歇息,把身体绑在木排,总是安全一些。
她忙完这些,又去烧水,准备林平回来烫鸡毛或者炖兔子,烤鱼。
结果左等右等都不见林平回来,眼见日头偏西,她就有些急了。
这会儿,林平正面临着流落荒岛后的最大危机。
他方才遇到一头小野猪,欣喜之下,捕杀了野猪,在溪水边剥皮收拾的时候,却被一群野狼围住了。
野狼足有十几只,冰冷的眼睛,即便在这样的白日也让人毛骨悚然。
林平下意识提起了匕首,额头冷汗瞬间淌了下来。
先前探查整个海岛的时候,他和霍潇潇实际只走了一半,另一半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他们没有踏足,倒不是懒散,实在是森林里瘴气很重,根本不会有人居住生存。
但他们却忘了,人不能生活的地方,野兽却是可以,比如眼前的野狼。
先前在北茅老家的时候,疯爷有一阵儿发疯一样训练他们兄弟,他们也遭遇过狼群,甚至是老虎。
但那时候十几个兄弟在一起,胆气足。
如今,即便他也算身经百战,独自面对十几只饥饿的野狼,也是免不了紧张恐惧。
十几只野狼,显见是觉得一只小野猪不够它们打牙祭,把林平这个魁梧的壮汉,当了另一道大餐。
它们都没给林平准备的机会,直接就扑了上来。
老话说,好虎架不住群狼。
不是说狼群多凶猛,而是狼群擅长配合,不只是凶狠,还有狡诈。
十几只饿狼,先是扑上来两只,咬像林平的两条腿,林平下意识弯腰挥匕首的时候,又有几只从背后扑上来。
林平再抬头,那只额头留了一搓儿白毛的头狼就闪电一般窜起,咬像林平的咽喉!不得不说这群野狼配合的太好了,林平即便勇武,被十几只野狼缠上,也是招架不住。
但它们唯一算漏的一点就是林平的匕首太锋利了。
这是当初狼头山作坊那边琢磨出了粗钢之后,夜岚特意打造的一匹匕首,分配给他的亲卫营。
娇娇特意分出十二把最好的,然后给每个哥哥送了一把。
即便远在太平港的林平和林护,还有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匕首的林荣都没落下。
这匕首坚硬又锋利,林平用它砍了十几棵树,也不曾卷刃。
这会儿低头的功夫,用力一划,拼着被咬一口的代价,匕首就划开了一只狼背上的皮毛,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
那只狼惨叫一声就窜了出去,林平被背上扑来的狼抓的疼痛难忍,但他坚持又把另一条腿上的狼解决了。
再抬头时候,头狼扑过来,他抬起匕首就要来个开膛破肚,但头狼也是厉害之极,居然在空中一个扭身,避过了肚皮,只被划伤了右腿…第一次进功受挫,狼群暂时退了下去,两只受伤严重的狼已经爬不起来了,血腥气在周围发酵,让林平和狼群都是暴躁。
林平手里执着匕首,即便后背和左腿疼的厉害,依旧不敢有片刻分神。
但头狼这时候却是低吼了两声,就在林平以为又要开始一场恶战的时候,群狼却是扑向了两只半死的同伴。
眨眼间,两只伤狼就被咬死,皮毛被同伴扯开,血肉被一口口吞下。
林平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为野狼的凶狠残忍,也终于知道这岛上为什么没有人烟。
有这样的可怕的存在,别说人了,就是老虎黑熊这样的猛兽也难以存活。
这群狼绝对是整个荒岛上的霸主,庆幸先前几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