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予裘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信息素是玫瑰味的,祝天生当着他的面打开包裹的那一瞬间,他是极为尴尬的。至于为什么尴尬,他也说不上来,可能是因为这花的香味跟他的信息素味道相差无几,让他有了一些“误会”的想法吧,
祝天生疼惨了那三株玫瑰,但闵予裘的态度却很冷淡。一来,它不知道那些花有什么用,虽然看着还行,味道……好闻,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实用性吗?
闵予裘这人很现实,虽然祝天生给他举例了一堆玫瑰花的优点,有能做花饼的,有能做花酱,有……的,但他一样都没吃到,自然都是不能作数的。
迷拟觉得,祝天生变心了!他变了!他不再只专注他一株植物了,他还想从辣么多的种子里给他挑个兄弟,可是!他不稀罕,他不要兄弟!
明明,在迷拟沉睡前,天生不是这样的人!他的眼里明明只有一个迷拟!可为什么只有这么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天生就变心了呢?迷拟想来想去,只能把原因归结到闵予裘身上。
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他虽然长得帅,但是他的天生也不差,他才不会被迷惑呢!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他虽然厉害,但是天生以后肯定会比他更厉害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他、他、他……
迷拟难过地蹲在祝天生的头顶上,第一千零一次地问:“天生,我,迷拟,是你最爱的植物吗?”
“是的,你,迷拟,是我最最最爱的植物!”祝天生第一千零一次地回答。
迷拟沉睡了一次,醒来后,不仅个头大了,有了小花苞,而且也会说话了,虽然能听懂他说话的对象仅限于祝天生,但这也算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了。
“那、那你把玫瑰送人!”迷拟哭唧唧的要求。
“不行。”祝天生没有犹豫,一口拒绝。
“哇----”迷拟哭着飞走了。飞到玫瑰上气呼呼地想要把这株碍眼的玫瑰拔掉。
院子的的植物很多很多,但是,碍着迷拟眼的就只有那三株娇滴滴的玫瑰。玫瑰多刺,迷拟就觉得,所有的刺都是扎在他身上的。那么痛!
祝天生对这玫瑰的态度和其他所有的都不一样,每天,祝天生至少要看它十遍,他会仔细地用尺子将每一朵花的直径、长度和香味记录下来,玫瑰的周围,只要有一点可能是杂草的绿色冒出来,还不用机器下手,祝天生就已经将它给拔掉了。
这样细心专注的样子,让迷拟感受到了莫大的危机感,比每天祝天生都要感知一遍的那盒种子的危机感还要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