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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结婚了。
我穿着白婚纱,捧着百合,一步一步迈进那个神圣的殿堂。
教堂里的人,脸上都堆满了笑容,其中跳起来学着男生吹起口哨来的是小晨,我高中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那个妮子,她是我生活中的调味剂,只要她一出场,我的人生就彩。
我对着她挥手,笑道:“别羡慕我,你赶紧配个眼镜好好复读高考去,我可要当麦畅夫人去了。”
妮子并没动怒,只是指指站在教父面前的男人对我笑脸如花道:“徐然然,你知道你嫁的人是谁吗?”
废话,当然知道。是麦畅,我的编辑嘛。
我条件反,回头去搜索站在神圣位置的男人……我一个趔趄,险些栽下来。
那是个人类吗?没有见过一个人类能长成这副模样的。个子奇矮,眼睛眯成一条线,难看的脸部轮廓下是一张露出暴牙的嘴,亏那张不是人类的嘴,还堆着萎琐又下流的笑容。
我顿时觉得缺氧,对别人傻傻笑道:“原来,还真有见光死这回事……”
“喂,起来啦。”
咦?谁又在叫我?不要啦,这婚不能结。
“起来。”叫我的人变凶了。
我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只见小晨站床边瞪着我,跟一母夜叉似的。
哎呀,太好了,原来是在做梦。
“没见过睡相这么差的人。”小晨没好气地白我一眼,就去玩我的电脑。
“没办法啊,凡人总有缺点的嘛。”我一骨碌爬起来,伸了伸懒腰,问她,“你为什么这么早就来这里吓人?”
“关心你呗,物理蠢才。”她继续动我的鼠标,“麦畅是谁?”
“麦畅?哦,我的编辑啊。”
该死,梦醒以后还真的有个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