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还有问题想问,可惜三分钟已经到了,主要怪这个主持人实在话痨。阿尔弗雷德开始催促大家回房间拍视频,甚至威胁说“不配合拍摄的话要被处以粉红毛茸茸之刑哟~”。
玩家们没有办法,陆陆续续开始上楼。
每个人身边都跟着只身背摄像头的粉红兔,也不知道这个角度能拍到啥,每个人的裤脚吗?
不过看它们亦步亦趋乖乖跟着被拍摄对象走的样子,不考虑凶残的尖牙利爪的话……还挺有萌宠的样子的。
第16章 不要吃兔子
照着小册子标记,玩家们分散进入了位于城堡主体建筑三、四层的客房。安歌的房间在三层一条走廊的正中,翼仔则去了四楼。
他先绞尽脑汁对着兔子讲了个鬼故事,算是完成了拍摄任务。然后就坐在书桌前翻介绍的小册子。
虽说小册子里说城堡的历史超过七百年了,但客房的布置还是很现代化的。热水、供电一应俱全,浴室里的马桶浴缸都是国际大牌,马桶还带卫洗丽。
这座城堡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大名鼎鼎的黑森林附近,最初的名字跟第一任主人已无从考证。现在的名字“蔷薇堡”,是源于城堡的第三任主人——威廉斯·冯·科斯拉侯爵为纪念亡妻,在城堡里种了大量的蔷薇花的缘故。
唯一和第一任主人有关的线索,是第一任主人留给侄子的一封信的碎片。
随着翻阅小册子,系统提示也跳了出来。
【给侄子的信1/4】: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侄儿:
我自觉已时日无多,(空白)你做个交托。
我别无亲眷,亦无(空白)学生,徒有敌国的财富,(空白)交托你手上。
而根据模糊的背景记录,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虽然继承了城堡,但并没有找到这什么“敌国的财富”,最后穷困潦倒,将城堡低价卖给了科斯拉侯爵。
直到一百四十多年前,科斯拉侯爵的后人家道败落,无力支付维护城堡的高昂费用,再次出售。此后几经易手都没有留下什么值得记录的事件。
而城堡现在的所有者名字叫阿尔弗雷德·冯·韦恩斯坦,从一旁所附的照片确认,的确就是那位女装大佬主持人。
城堡从未经历过大规模改建,结构保持了最初的形态,前几任主人的遗留物也都被妥善保管着。而之所以城堡能够历经七百年风霜还保留原样,最大的功臣则是所谓的“蔷薇守护者”。
虽然小册子用了大量唯美浪漫的辞藻来描绘“蔷薇守护者”的忠贞、执着、隐忍与敬业的守护城堡的行为,但是诸如“他们只在黑夜里出没”、“不老不死亦不变心的仆从”、“若隐若现、苍白而羸弱的身影”之类的描绘,则都指向同一种东西:鬼,或者说,幽灵。
安歌看资料时坐着没动,那只粉红兔子也就安安静静地蹲在房间角落里不吱声,乖巧得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等他确认没有更多新情报,收回小册子,这才回想起来。
他朝兔子走去,保持了一点距离,小心翼翼观察着。那兔子除了毛是粉红色、长得特别肥之外,和普通兔子并没有任何区别。
安歌试着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喜欢吃胡萝卜吗?多大了?是男是女?”
粉红兔子只是默默眨着红宝石似的眼睛,三瓣嘴动啊动的,一脸和气地看着他,丝毫看不出是个能撕咬猎物、杀死猎人的凶猛怪兽。
安歌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犯二,而是理直气壮地确认,这兔子不会说人话。
这时他手机又响了,列表里唯一的好友发来了消息。
翼仔:色眯眯.j
翼仔: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
翼仔:我到你门口啦~小心心.jy:我转告那只小兔子了,它说它不会开门,叫你打哪儿来回哪儿去。
翼仔:clay哥……委屈巴巴.j
安歌调戏完,见好就收,去打开了门。
翼仔在门口耷拉着耳朵……不对,是头发还带着s-hi气,黑亮柔顺地贴着太阳x,ue。皮肤也微微透着粉红,像是刚洗过澡,用y哥,我刚刚有个发现!”
安歌后退一步,“进来说。”
翼仔有思考的时候喜欢洗澡的习惯,安歌曾经想问他:“人一天能有多少时间洗澡,那你不洗澡的时候会思考吗?”
想想问题有点伤人,还是忍了。
兔子一蹦一蹦跟在翼仔身后,也进了门。
两个人去了会客区的沙发坐着说话,两只兔子也亲亲热热地贴一起蹲在对面,偶尔还彼此蹭蹭。
安歌突然想起了一个可能性,忍不住多看了兔子几眼,突然被翼仔按住了肩膀。
他怔愣抬头,对上男孩的双眼,后者紧张兮兮:“clay哥,别冲动!这兔子不能吃!毛色这么怪异,说不定会中毒的。”
安歌哭笑不得扒开他的手,“别瞎扯了,赶紧说正事,你发现什么了?”
翼仔这才放心,取出了介绍手册,拉到最后,指着城堡的平面示意图说:“我刚刚跑去看了一下,这里有个超巨大的蔷薇花做的拱门,但是前后都是平坦草地,我觉得很有问题,值得仔细探索。”
安歌:“宝藏会藏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翼仔得意一笑:“不是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吗?就是因为你们想得太多,反而发现不了真相,这种时候还是得依靠我这样以直觉取胜的男人。”
单细胞生物很值得骄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