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轻松查到叶媚海市的住址。
小泽第一次坐飞机,兴奋得不得了,之前办证时林可卿用了两个傀儡人偶变作“林爸林妈”,这时他一手捧着“外公”一手捧着“外婆”,乐不可支。
到了繁华的海市入住酒店时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小泽兴奋了一天,早早地睡着了。
据前世所知,叶媚是某豪门的私生女,她的房子在海市的中心区,两百多平方的大三居,装修极其舒适豪华,少说也得两三千万。到她家时,她还没有回来,保姆被林可卿催眠了,不睡到天亮是醒不来的。
叶媚的儿子叫叶航,比小泽小四天。前世是小泽最密切的玩伴,小小年纪心眼多得跟莲蓬似的,经常哄小泽的东西,这时的他脸蛋肥嘟嘟的,已经有了那个人的影子,房间里摆放着昂贵的高级玩具,墙上挂满他从婴儿时期就跟着叶媚周游世界的照片,比有些富二代过得还土豪些,奇怪的是这些照片里都只有叶媚和叶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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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好兴奋,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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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复仇·魔化
林可卿在房子里搜索一通,边电脑里也没有发现任何那个人的线索,好像对方根本不存在一样,心中十分疑惑,为了不留下痕迹,她进门之前一直是隐身状态,顺便把连接摄像头的电脑也变成了废品。
叶媚到凌晨一点才回家。
前世林可卿把她从一个地下基地里救出来的,两人经历相当,惺惺相惜,比起跟萧婉姝,林可卿与叶媚更像姐妹,可是,一个能在吃人的地下基地活下来,怎么会是单纯的小羊羔?
前世林可卿自诩聪明,却被这种小人物暗算,真是阴沟里翻了船。
现在的她年轻漂亮,身着黑色的露肩礼服,露出大片的皮肤和高耸的胸形,性感美艳,进了门也没朝屋里看,在玄关处一边脱掉十几公分的锋利高跟鞋一边打电话发嗲,“你听我的嘛,多备些粮食和净水,最好是进口的……”
她的话在看到懒洋洋坐在沙发上的林可卿后戛然而止,漂亮的杏眼睁得滚圆,活像见了鬼一样。
林可卿勾了勾手指,叶媚的手机便凌空摄到了她的手中,通话对象是“老公”。
他的声音很独特,充满了磁性,听上去极有魅力,却不是她知道的那个人,那个人总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像这一个,慵懒轻佻,又带着一丝无动于衷的凉薄,“末世?你电影看多了吧?”
林可卿张嘴发出的是叶媚的声音:“信不信由你,我要带小航走,末世一定会来的,会来的……”
歇斯底里地重复着“末世会来”的话,挂断了通话。
那头的男人隐在黑暗里,眉目难辨,吐出“神经病”三个字,把手机远远抛开了。
林可卿慢慢抬头,她表情冷酷,眼神残忍,穿着红如鲜血的小礼服,像电影里即将狩猎的吸血鬼。
白皙得几乎透明的双腿纤细笔直,像两柄寒光冷冽的冰剑,黑色镶水钻的系带高跟鞋像催命的剑尖,轻轻点了点,气场全开,精神力如寒风一样扑向这间房子的每一处。
屋子瞬间冷如冰窖,寒气侵体,精美的水晶吊灯忽明忽暗,在头上吱吱作响,随时有可能掉下来,黑白交替的灯光照在她身上,如同夺命的杀神降临。
叶媚脸色苍白,浑身发冷。
前世她和萧婉姝用了多少折磨人的手段折磨萧婉柔,都记不清了。可萧婉柔仍旧活着,拖着腐尸般的身体苟延残喘,活像地狱里的恶鬼,逃了出去。
她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睡过一天好觉,看,魔鬼真的回来了,即使自己也是重生,却没有半招架抗力,就像前世,明明自己是异能者,萧婉柔是普通人,可是自己面对丧尸两腿发软,萧婉柔到高阶丧尸也游刃有余,有人说,萧婉柔是天生的战士。
可惜英雄都能死于阴私伎俩,更别说是战士。
林可卿看到她的反应,没什么成就感,压下把她撕成碎片的冲动,起了猫戏老鼠的闲心,翘起二郎腿悠闲地靠在沙发上,美目微闪,笑容邪魅,把玩着叶媚的手机,上下地抛着,“告诉我,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叶媚前世是水系异能者,现在离觉醒还早着呢,重生一回,也保留了一些精神力,可是在林可卿面前,便如婴儿之于巨人,蝼蚁之于大象,连反抗之心都升不起。
她想平静下来,双腿却不听使唤,颤抖不止,抹着姨妈色口红的嘴唇哆哆嗦嗦,眼线模糊成了两个圈,像漫画里的巫婆,十分不堪,仿佛不等林可卿做什么,自己就要断气似的:“婉柔……”
林可卿见不得她这副不胜秋风的白莲花模样,那会让她想起前世的愚蠢,不耐地打断她的话:“你怎么活下来的?为什么害我?你当年查出了什么?多说一句废话,我就把你的儿子煮汤!”
说到最后已是眼若寒刀,咬牙切齿。
末世里人吃人,叶媚也是见过的,但是从一向对她不错的萧婉柔口中听到就格外血腥和无情。
她两股战战,面若死灰,心里却盘算着如何脱身。
可是她真的能从魔化的萧婉柔手里逃跑吗?
她是刚刚重生的,觉得自己是天道的宠儿,好像重生小说里的女主角,等待她的会是辉煌璀璨的人生!
她知道那个空间是萧婉柔妈妈的遗物,计划着派人去杭城夺来,万万没想到萧婉柔也重生了,早知道就不要贪心,有多远逃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