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念俱灰的时候,门被人打开了,两个身着军装的男人率先进入,看到一脸惨相死在地上的家伙之后,两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像是没看到。
而这家奴隶场背后真正的大老板,则是和叶坤一起不快不慢地走了进来。
大老板是个贵族,他容貌艳丽无双,一头长发如墨如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厉害了,这样都能杀人,果然是个好苗子。”
凌飞桐睁开眼睛,冷眼看着他。
大老板笑道:“这张脸也真是好看的紧,倒不如留下来,给我当个情人吧,怎么样?”
叶坤知道他喜欢玩儿,但也知道这人是个生意人,他给的价钱已经足够让他放弃对凌飞桐的liè_yàn之心了。
凌飞桐却不知道,厌恶地移开了视线。
他此时心里却是在害怕那个显然身居高位的军人:难道他和墨伽华之间的关系暴露了?亦或者是墨伽华反悔,派人来抓他了?
大老板的笑声之中,带着几分花花公子的玩味,道:“还害羞了呢,放心,我可不是这个不解风情只会巧取豪夺的蠢货,所有跟过我的人,可都是对我死心塌地,言听计从,我让他们走,他们也还都不愿意呢。”
凌飞桐只当没听到。
叶坤此时开口了,说:“你欺负一个小孩子做什么?钱我已经交给你了,人我现在便要带走了,以后他就是我叶坤的学生了,你们这边,也把他不该有的记录,给毁尸灭迹吧。”
叶坤一自报家门,凌飞桐便愣了一愣。
红河星系的战神都有哪些,都是谁,本身就是妇孺皆知的常识,在超亚人被推崇到极高之处的今日,恐怕没有人会不清楚战神代表着什么,哪怕不是一个国家,也都能如数家珍。
凌飞桐自然知道,叶坤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血罗刹。
远征军团军团长。
叶帅。
可是,叶坤怎么叫他学生?
凌飞桐茫然不解,又是一脸的防备。
那个大老板语调悠扬地说:“看来你是真的看中他了,那我便也忍痛割爱,把他让给你了”〇叶坤道了句谢,便亲自过来给凌飞桐解身上的金属绳子。
叶坤那个时候身体还算不错,至少从那俊逸的外表上来看,说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都绝对能唬住人——但他眸子之中那种历经沧桑、阅尽人间之后才会有的睿智和沉着,却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连装都装不出来的。
叶坤想找他做什么?
凌飞桐怀着三分警惕和七分的恶意,跟着叶坤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奴隶场。
从此之后,什维尔帝国所有人都知道,叶坤元帅从边塞的一个奴隶场里面,带走了一个绝色少年,那个绝色少年,可是让他花了个大价钱。
不少人都在调侃传颂叶帅的fēng_liú韵事,但这些话,倒是从来没有传入过凌飞桐的耳中。
凌飞桐被叶坤带到了一家医院。
医生给他治疗了伤口,在看到他腹部的时候,眼睛里浮现出讶异之色,凌飞桐这才得以确定,叶坤并不知道他身体有孕。
大约是医生给叶坤报告此事,当叶坤再次出现在凌飞桐身前的时候,他皱着眉头看了会儿凌飞桐的肚子,最终叹了口气。
□作者闲话:前面有点,桐桐其实是在什维尔遇到老师叶坤的,这里说明一下。
第101章 叶坤的心思
奴隶为了活命,为了生存,他们只能拿自己的性命去拼。
叶坤见多了奴隶的悲苦,他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坐在凌飞桐身边陪了他一整夜。
天亮起来的时候,凌飞桐道:“你把我买下来,是想让我给你当情人?”
叶坤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不轻也不重,道:“喊爷爷。”
凌飞桐:“……”
叶坤知道凌飞桐在腹诽他,说:“按年龄按辈分,我都能给你当爷爷了,你以为所有人都是满脑子那种事儿?为了把你买下来,我连我外孙子娶媳妇儿的压箱底钱都赔进去了,当情人?想得美。”
凌飞桐微微睁大了眼睛,觉得这个家伙有点儿意思。
凌飞桐问道:“那你想做什么?你也看到了,我身无分文,肚子里面还有个球,你现在想让我干什么,我也都干不了。”
叶坤点点头,思忖着说道:“你竟然是孕体,这点我的确没想到。不过你这娃娃,几个月的身子了,还敢在奴隶场打格斗,真是不知道死活。”
凌飞桐那时候还很愤青,闻言说道:“不打格斗,谁给我钱啊?要不是你们看不起我们,欺压我们,连医院都不给进,我至于非要赚这种要命钱吗?不食人间疾苦,呸!”
没钱就得吃土,凌飞桐认为自己吃土无所谓,但他的崽崽估计会造反。
叶坤乐了,他一直都很喜欢也很欣赏凌飞桐,从凌飞桐第一次进入格斗场,他就已经看准了这个又狠又傲的少年。
叶坤说:“你想改变命运,我就是那个给你提供机会的人。”
凌飞桐斜了他一眼,道:“你怎么给我机会?难不成你能让我脱离奴籍?”
就算脱离了也没用,只是在什维尔而已,他回到西曙光帝国,一样是个奴隶身份。
叶坤说:“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你是个好苗子,很适合给我当学生,将来接手我的远征军团。”
凌飞桐以为他听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笑话,这可是比墨伽华将他的身份转为王妃,更让他觉得好笑百倍。
远征军团,什维尔王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