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钦羡把束缚他两只手的禁锢也松了,拨开他的发丝,抚摸他的脸颊。
叶铭夕从小长得就和善财童子一般,娃娃脸,大眼睛,皮肤白,嘴唇红,黏着人时能让人心都化开。
现在他咬着嘴唇,闭着眼睛,面色除却白皙外也许还有苍白。玉雕一般的娃娃。他真的很能黏人,在小的时候。
只不过,他小时候只黏过他一段时间,后来,自然是发现叶钧和更加温柔,于是就去黏叶钧和了。小孩子怎么会想到,他这样做,会让别人不舒服?
拥有时还不觉得如何,失去时,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叶钧和走了,叶铭夕再次小心翼翼地靠近他时,他才忽然想要把他据为己有。
若叶氏没有亲兄弟侍寝这一回事,也许他对叶铭夕的转变,并不会这么快……
错就错在,叶氏有,而且从小他们就会背,所以,所有比他小的弟弟们,除却叶铭夕外,他都不把他们当弟弟,在叶铭夕舍他而投向叶钧和怀抱时,他也不再把他当弟弟,如今他回过头来又讨好他,他已不把他当弟弟,自然是当情人了。
把叶铭夕抚弄得出了精,叶钦羡才松开捉住他要害的手,要害一被释放,叶铭夕立刻扯过被子往那边逃,想把自己盖起来。
叶钦羡轻易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