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西市出发的时候,他是没有带袍子的。
但是在临上日达木副局长的车前,扎西扔过来一件崭新的大袍子,说是老阿妈亲手缝的,看李白身上穿得单薄,也不理会究竟是不是真的抗冻,不容拒绝的硬塞过来。
一件传统工艺所制的纯手工藏袍,在市面上几乎买不到,估价往往以万元为单位,这还不算镶在上面的珠宝金银。
除了牛羊活物和搬不动的房屋以外,藏人喜欢把身家都披挂在身上,一身动辄三五百万都是家常便饭,势力眼在这里怕不得要自戳双眼,没法儿活了。
扎西的老阿妈花了半年时间,一针一针缝出来的细密针脚,保暖性能不在羽绒衣之下,保养好了可以穿一辈子,既可以当衣服,也可以铺盖,一衣多能。
头人级别的藏袍自然价值不菲,上面还挂着银器坠饰和上品蜜蜡,扎西却毫不犹豫的送给了李白。
民风纯朴有时候更像一面镜子,你会算计,我会比你更算计,你大方,我会比你更大方。
李白穿在身上显得略大了几分,跟里面的夹克衫混搭,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不过无所谓了,别说套着夹克衫,就算是套着西装,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一出宾馆,就不断有人主动向李白打招呼。
李白初时还以为是自己在德吉村的神射手之名传到了县城,可是渐渐的觉得不太对劲儿,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未免太多了些。
直到进了一家汉人开的饭馆子,他才弄明白自己这一身袍子代表的社会地位不低。
尽管头人的意义已经与过去完全不同,但是依然受人尊敬,没有贼娃子敢偷头人的袍子,还敢堂而皇之的穿在身上,被追杀出八百里地都是轻的。
在藏人眼里,李白虽然不是同族,但是披上这身袍子,就拥有半个头人的身份,如果穿上全套,把脸晒黑点,再养出高原红,就更像了。
松州的地界上,汉人才是少数民族,如果能够得到当地人的认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吃的开,不用担心被狠宰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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