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小书房里隐隐传来悠悠背书的声音。
家里那几本启蒙读物都已经看完了,苗安就凭着记忆写了一些《三字经》、《百家姓》给他背,因为朗朗上口,所以悠悠一直兴趣不减。
“狗不叫,猫不跳。”
当然,错也没少犯。苗安冲着声源的方向喊了一句:“错了!苟不教,性乃迁。苟是如果的意思。”
那边安静了片刻,苗安本以为会再传出朗读2.0正确版,却只听到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怎么回事?他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溜溜达达走了过去。
小书房是莫老爷,也就是莫肃老爹曾经读书用功的地方,搬家之后大部分书都跟着人定居镇上,只剩一些杂七杂八记载奇闻异事的,因为血统不够纯正而惨遭抛弃,但苗安十分喜欢这种“非主流”,津津有味地看了好几天,也因此又认识了好多字。
推开门,便看见对窗安放的枣红色木桌,上头散着几本书,有模有样地悬了四支毛笔,哦,还有一块黑不溜秋的砚台。
悠悠正坐在桌前,椅子有些高,他够不到地面,两条腿荡来荡去的晃着玩儿。而他刚才读的,苗安编写的“教材”,正被站在一边的莫肃拿在手里翻看,表情之严肃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写了什么毁人三观的东西。
苗安凑上去,刚要问之前在笑什么,就见莫肃放下了书,转而拿起一支笔,稍蘸些墨,划掉了“教材”上的一个错别字,又在旁边添了一个正确的。
莫肃写字好看的紧,不仅是纸上的字,还有他写时的通身气派。农家衣服多求方便,省去了不利于行动的广袖,所以写字时莫肃也不必挽着袖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悬腕落笔,气定神闲,颀长的身姿颇有些傲然于世之感。
我滴个乖乖,苗安发现他好像又重新爱上莫肃一次。
这货肯定是个大学霸,小时候为了练字写尽八缸水的那种。看人家写的字,帅气又不失刚毅,横撇竖捺都让人觉得舒服,对比自己鬼画符般歪歪扭扭的“书法”,那个字简直是鹤立鸡群,自带贵族气质。
见苗安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眼睛都快变成星星了,莫肃忍不住笑起来,他小时候为了讨爹的欢心卯足了劲儿学习,光练字就不知道磨秃了几支笔,可爹的眼里还是没有他,也看不到他的刻苦,后来自暴自弃的莫肃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却什么也换不回来。
现在莫肃只觉得庆幸,因为自家夫郎好像很喜欢肚子里有墨水的人,能得到苗安如此炙热的眼神,苦学多少年也值了。
而且,莫肃摸了摸下巴,自己要不要提议教他写字,到时候就能站在小安身后,把人圈在怀里,握着他的手一起写。一边轻轻抚摸他劲瘦的腰,一边啄吻他白白的后颈,听他忍不住却还压抑的喘息,感受他时不时的战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