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龇牙,“没法子,我什么时候起来,大门什么时候开,睡觉了才关,这顶楼就我跟他,想看不见都难。”
他想起来了什么,“对了,昨晚楼下好大的动静,我被吵醒了,后半夜都没怎么睡。”
黄单说,“是吗?我睡的沉,没听见。”
王志摇摇头,“真羡慕你。”
“你看看我,为了网店的生意能好一点,每天想破头的设置产品关键词,睡眠质量很差,头发都快掉光了。”
黄单说,“你不是有卖防脱发的吗?”
王志的脸扭了扭,“那是假的。”
黄单,“……”
天黑了以后,黄单离开王志那儿,在小区后面那条街上的大排档找到孙四庆。
孙四庆没带够钱,跟老板娘闹红了脸。
黄单给他把剩下的钱付了。
孙四庆盯着看半响,“是你啊,小季。”
黄单说,“是我。”
孙四庆说,“你们小孩子长的都差不多,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是……”
他的话声戛然而止。
不知怎么,黄单就觉得孙四庆说的是老张的儿子。
孙四庆用牙咬掉啤酒瓶,把那瓶啤酒递给黄单,“拿着。”
黄单摇头,“我不喝。”
孙四庆咂嘴,“这是冰的,喝着舒服。”
黄单说,“我真不喝。”
孙四庆那脸说变就变,“小季,瞧不起孙叔叔是吧?孙叔叔是破产了,一瓶啤酒还是请的起的。”
黄单原本称孙四庆孙老板,这孙叔叔明显就拉近了不少距离,他伸手接了那瓶酒,“我没那个意思。”
孙四庆看青年接了,脸色才缓了些,闷声往肚子里还了大半瓶啤酒,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扯闲篇。
没有谁比黄单更适合做听众了。
他话不多,在合适的时候回应两句,不会打乱倾诉者的话头。
几瓶酒下肚,孙四庆的脚边多了空酒瓶,他显然没尽兴,兜里又没钱,满脸的暴躁,眼睛都是红的。
黄单不等孙四庆说,就去买了十几瓶出来。
孙四庆说,“叔叔手头有点紧,等收了一笔钱,就带你吃小龙虾。”
黄单买了两个易拉罐,他拧开其中一瓶,把拉环扔进垃圾篓里,“好哦。”
孙四庆笑起来,他长的不差,只是败落后过的潦倒了些,也不修边幅,有今天过今天,不管明天,要是收拾收拾,会是个帅大叔。
酒一喝,黄单感觉孙四庆的话题更随意了,正是他想要的。
“小季,最近有个怪事,我家里隔三差五的就多拖鞋,门还都是开着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
孙四庆说这话的时候,呵呵笑着,对面超市的微光覆盖在他脸上,他在兴奋,“不过除了一双码子大,其他拖鞋都是我能穿的码子,几年都不用买拖鞋了。”
那口气,就跟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
黄单心说,不是你自己穿回去的吗?我都看见了,“孙叔叔,会不会是你喝多了?把别人家的拖鞋穿了回去?自己又不记得了?”
他胡编乱造,“我有个朋友,他跟您一样爱喝酒,有次喝断片儿了,就不记得自己干过的事,没有印象。”
孙四庆说不可能,“门有可能是我喝多了,忘了关,但拖鞋肯定不是我穿的。”
“有一天夜里,我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像是鞋子被人丟出去,捡起来,丢出去的声音,我打开门去看,门口放着一双拖鞋。”
黄单听着就发毛,怪变态的。
换成是他,会戒酒,搬家,报警,怎么都好,就是不会视若无睹。
可是当事人却没有,嗜酒如命的人,是体会不到害怕的,杀个人兴许都无所谓。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明天见明天见!
☆、第106章 邻居
七八点钟,街市闹腾无比, 那些声音嘈杂的厉害, 不甘寂寞地撩||拨着人们疲惫一天的神经末梢, 硬是要拖拽着他们,把所剩无几的精力在睡前消耗彻底。
一溜的大排档从街头摆到街尾,几个男的光着膀子,叉着腿喝酒划拳,有的嘴里戳着根牙签,把腿架在塑料椅子上,有的随地吐痰, 垃圾乱丢,有的站起来吃吃喝喝, 唾沫星子喷了一桌, 也有的拿着啤酒大声嚷嚷, 用筷子敲打着碗碟, 满脸不耐的催着快点上菜。
小姑娘会三五结伴着坐在一张桌上,她们不喝酒, 点一些羊肉串烤鱿鱼, 避着那些喧哗的男人, 有说有笑, 交流着彼此的那点小事儿。
一家出来的,也不过分引人注目,点多少吃多少,吃完了就去逛上一逛, 看热闹,不惹事。
街上川流不息,尘土卷着汽车尾气上跳下窜,小门脸里面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此起彼伏,伙计们忙的脚打后脑勺。
不知不觉的,酒菜香缠着汗臭味,跟其他味儿搅合到了一起,被燥热的夜风一吹,飘的到处都是。
黄单蹲在路边,视线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他发现附近的环境很脏,也乱。
在现实世界,黄单活了几十年,从来没吃过一次路边餐,也没真正接触过生活在底层的这些人,他接触过后,起初是很排斥的,会难以忍受,慢慢也就适应了。
黄单的确在成长,但他骨子里就是个冷漠的人,可以像从过去一样的完全无视,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尝试着去观察,去留心,去为他人着想。
不过,黄单通过一次次的穿越明白了一件事,每个人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在各自的人生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