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与宝丽金谈过一次,但那时候双方对一些合约内容无法达成一致。
这次吴杰一连创作了两首必定会成为全欧洲畅销单曲的新歌,如此惊才绝艳的创作能力让宝丽金终于决定在一些条约上进行让步。
但是宝丽金要求双方签署一份保密合同,均不可以透露合约中的内容。
吴杰知道宝丽金在他身上做了很大让步,所以合同内容不能流传出去,否则宝丽金旗下的国际歌手都要造反了。
这份合约首先是没有对他设置任务上的要求,也即是说吴杰想一年出三张唱片可以,三年出一张唱片也没问题,总之一切全凭他的心意。
此外就是在唱片销售分成上,这个也是当初谈不拢的最大分歧之一。
吴杰要求得到全球销售额的25分成,并且唱片制作、宣传、发行环节,全部由宝丽金负责。
这就是说他只管创作,其余环节都由宝丽金承包了。
但最后每卖出一块钱,他都要直接从中划走2毛5分钱。
这个分成比例乍一看好像并不多,但要知道制作唱片需要成本,全球范围的宣传和发行都是要烧钱的环节,然后全球各地的经销商也要划走三分之一的利润。
这么一算的话,吴杰索要的25分成比例称得上狮子大开口了,这之前还从未有人签过这种让唱片公司更像打工的合约。
宝丽金在这样的合约下能赚到多少不好算,但是吴杰这边的账就很好算了。
迈克尔·杰克逊在八十年代卖出了差不多一亿张唱片,如果按照八十年代每张12英寸lp唱片的售价为10美元来计算,那就是十亿美金的全球销售额。
吴杰的资料库里有那么多歌可以抄,未来十年想要卖出一亿张唱片并不难,这时再看看那个25的分成比例是不是就非常恐怖了呢?
当然了,宝丽金答应这样的合约也有要求。
他们需要与吴杰签一份为期8年的长约,并且自动拿到吴杰在合约期内发行的每张唱片二十年独家发行权,这个时间从唱片发行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吴杰答应了这个条件,因为他知道未来十年唱片行业的霸主就是宝丽金,这份合约在他眼里属于双赢。
这两份大合约签完后,吴杰开始把目光放到国内。
陈浩南和鲁达,他们也该崭露头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