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宏一直认为自己与赵小北这胖子相比,无论哪方面都要胜过太多,唯一只有‘食’之一道,是被其带入门的,从此才爱吃、喜吃。
也勉强称得上‘食不厌精’四字。
是以黄少宏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吃这方面,比赵胖子还差上那么一丢丢。
不过随着他进入剧情世界增多,在各个世界的地位也水涨船高,甚至已是帝王之尊,吃的多了,见得多了,自然而然觉得自己再吃的方面,也应该比赵胖子强了。
但事实证明,在这方面他还是差了一点儿。
三月的魔都,春寒料峭,还带着点儿冬天的气息。
黄少宏在网上找了一家比较地道的内蒙羔羊火锅,准备到时候小羊肉一涮,葡萄酒一喝,补肾壮阳、暖中祛寒、温补气血,简直就是一个享受。
结果和胖子一见面,胖子听说吃羊肉,一拍巴掌:
“嗨,这都吃一冬天了,这时节谁还吃那个啊,你这品位得提高了啊!”
这话把黄少宏气的够呛:“合着在吃这一块,我还跟不上您老步伐了,行,你说现在这时候应该吃什么,你要不说出一个子午卯酉来,让我心服口服,那这一顿就你请了!”
“成啊!你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好地方!”
赵胖子嬉皮笑脸的拉着黄少宏,打车到了一处有老魔都特色的弄堂里,找到了一家颇具民国时期风格的小店。
胖子看上去认识那小店中的服务员小妹,进店之后熟门熟路的招呼道:“就上次那几样,再来一坛子女儿红!”
“好嘞!”
那小妹是自家买卖,见还没到饭口就有客人登门自然高兴,乐呵呵请哥俩就坐,然后进厨房下单端酒去了。
黄少宏听到酒水的名字,倒是乐了:“嘿,女儿红?现在还有这个呢?”
女儿红是糯米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
早年间在江南一带,富贵人家生女孩的时候,都会用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深埋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
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女儿红不但代表着浓浓的父爱,而且酒香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
黄少宏在古代世界没少喝过这酒,却不曾想,在现代时空还能喝到这种酒水!
胖子呵呵一笑:“怎么没有,早年间绍兴一带埋了不少,后来改革开放之后,这酒又拜那些武侠小说所赐,名声大涨,那时候就有人看到商机,按照古法制作了不少,所以还是能喝到的!”
黄少宏点了点头,又好奇的问道:“酒是不俗,但你还没说吃什么呢?”
胖子听到黄少宏问这个,当即眼睛一亮,显然他等着卖弄已经很久了。
当即看他摇头晃脑的竟然吟起诗来: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胖子说完嘿嘿一笑:“三月当然吃河豚了!”
“合着你是拼死吃河豚啊!”
黄少宏承认这东西他还真没吃过,一直都听说河豚有毒,做为一个北方人对这东西并不感冒,所以也没有尝试过。
胖子摆手道:“拼死谈不上,这东西要会做的弄出来,放心吃,一点事儿没有,要是二把刀那就悬了,说不定哪次没弄干净,就有那倒霉的摊上呢!”
黄少宏以前没想过吃河豚,但既然坐到这里了,心里也有些期待。
小店没那么多讲究,黄少宏和胖子坐在角落,一人点了根烟,边聊边等。
胖子上次出轨吃了一个大亏,回头电话和白小冰就又蜜里调油,感情反而更近了几分。
这两天就打算亲自前往西安,买卖都不顾了,要去未来老丈人的病床前尽孝。
而且这一次他是玩真的了,连钻戒都买了好了,打算这次去西安,打算找机会就把老丈人养了二十多年的鲜花,连盆儿都端回来。
黄少宏听着直乐,不知道他老丈人知道这货之前做过的事情,和这一次名义上探病,实则端盆的打算之后,会不会从病床上蹦起来和他玩命呢。
当然看到朋友能定下心来,黄少宏也是高兴,还承诺等胖子和白小冰结婚,送两人一件大礼。
胖子听到大礼,顿时乐的不行,告诉黄少宏,瓷器只收明青花以上的,书画只收齐白石以上的,最好是唐伯虎的,正好配他这个fēng_liú才子。
黄少宏嗤之以鼻:“你见过这么胖的fēng_liú才子吗?”
胖子大嘴一撇:“我啊!”
黄少宏竖大拇指:“行,在不要脸这方面的成就,你比我强!”
胖子听了不但没生气,还呵呵直笑,两人这是说笑惯了,这么着不但不伤感情,还越来越瓷实!
不一会四菜一汤端了上来,都是时鲜,河豚,一盘红烧,一盘清蒸,一个浓厚一个味鲜!
还有两盘香螺,一盘酱香,一盘白灼。
最后是一小盆‘黄河鲤鱼汤’!
一坛子女儿红端上来,喝酒都用白瓷海碗。
胖子敲开泥封给黄少宏到了一碗:“这酒十五六度,咱俩喝一坛子刚刚好,都不带上厕所的!”
黄少宏没先喝酒,他想先尝尝大名鼎鼎的河豚,提起筷子,朝北方人最爱吃的红烧口味就夹了过去,却被赵胖子拦了下来。
“先吃这个味道太重就尝不到鲜了,来吃这个清蒸的,鬼子美食家北大路鲁山人,赞河豚味为‘君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