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路狂奔,虽然身体状态不太好,但体力还是可以的,这还要感谢这两个印度人,如果不是他们给我正常吃喝,还给我吃退烧药消炎药,我现在别说是逃跑,算是走路恐怕都困难。
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反而给了我逃生的希望。
我在走走停停之下,足足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了公路。
美国这里是地广人稀,所以公路并不像我们国车辆这么多,这里要很久才能看到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
此刻我身赤裸着,胸口和肩膀到处都是血痕,一看是被严刑拷打过的,我的裤子也是破破烂烂的,面还有很多的鲜血,样子狼狈至极。
本来我还有一双鞋子,不过这鞋子因为刚才踩了不少的内脏和脑浆,所以我早把它给丢了,现在我是光脚踩在地的。
在公路站了足足20多分钟的时候,终于有一辆大货车老远的朝着我这里开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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