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景朝律法规定不得私蓄家奴,家中家丁、奴婢、护院都是类似雇佣的制度。但其实也并没有那么严格,因为有些人要是大户人家不要他当狗可能根本活不下去,只会饿死街头。
所以只要不过分,官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多数高门大户都会有私养的家奴,如养牲畜一般,是家主私人财产,可以任意处置,只是人数不多,多了就是想造反,会被检举到官府。
这让李业想起一些前世的记载。
宋朝也有不得私蓄家奴,一切下人都要雇佣的法令。
但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有些大户豪强直接强抢幼子yòu_nǚ充蓄家奴,而且要是不听话或者长得不好就会被当食物。地方官软弱无能不敢查办,直到后来有人闹死检举,皇帝亲自下诏彻查才水落石出。
李业知道在这样一个信息交流不便的年代,这种事情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人命就是那么不值钱。所以他出门还是带上季春生为好,不然要是遇上什么事喊救命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