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制定律法并不难,困难的是研究出一套完整的律法架构,那往往需要许多代人不断的推敲,才能一点点的完善。
罗长风传授给韩非的东西,可以说至少省却了他数十年甚至百年之功,拥有了完整的框架后,便只需要往这个框架中去填充具体内容,这比构建框架要简单得多。
就像写网文,制定大纲细纲,永远比写实际内容要困难,可是一旦有了完整的大纲细纲,再写出内容就容易了,也不会出现卡文的现象,而没有大纲细纲,想到哪写到哪的,最终只会让文崩掉。
虽然罗长风没有给韩非定下任何一条具体律法,但在他听完罗长风关于各种律法的阐述后,却主动开始与罗长风探讨起了条条律法的制定。
从宪法开始,罗长风先给他阐述了几条大分类,第一条自然是总纲,第二条为“百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条为“朝廷机构”。
有了大分类,接下来就是制定一条一条的具体律法了,这需要长时间的推敲,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