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并不认识胡周,更不认识江雪婷。《+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但这个如水晶般玲珑剔透的女孩却让胡周不由的打心眼儿里喜欢起来,她鼻腻鹅脂,身材苗条,特别是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简直会说话似的,整个人儿宛如出水的一朵荷花→周怎么看这个女孩也不像是农村出来打工的样子,但他还没来得及细问,兰兰已经离开了。
可是,就在兰兰离开胡周不到四五米的时候,却有一个毛头小子走上前来挡住了兰兰的去路。那男孩子不到二十的样子,模样倒还清秀,但凭着胡周的审美标准来看的话,那男孩子也不过是白长了一副好皮囊而已,看他那一身的名牌,估计他的老爸应该是个暴发户,这年月,暴发户的孩子大多这德性。
他手里拿了一束鲜红的玫瑰花,胡周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应该是99朵。小男孩很潇洒也非常自信的把那一大把鲜花举到了兰兰的面前,定定的看着兰兰说“这可是第三次了,如果再不收下的话,我就没法儿向我的兄弟们交待了,就是我想放过你,他们也不会答应的。”
兰兰向着那男孩的身后望去,果然那里坐了一排不下七八个跟他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都在看着大厅里这一男一女在僵持着。
“我说过了,我们不认识。”
兰兰涨红了脸,却没有更好的话去拒绝对方。
“我也说过了,我叫方钊。历一回生二回熟,一起吃个饭咱们不就认识了吗?”
自称方钊的男孩好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麻烦的求爱,从他记事儿起,就没有被女孩子拒绝过,只有他拒绝别人的份儿,而今天这个叫兰兰的女孩第一次的拒绝让他颜面扫地,可越发激起了他一定要攻下这座城堡的决心,他甚至约来了一帮子弟兄给他作证,每向兰兰求爱失败一次,他就得请自己的弟兄们一次客。今天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对不起,我不想跟你交朋友,我要干活了!”
兰兰收回目光把眼睛盯到了脚尖。
“你陪哥哥吃一顿饭可以顶你干好几天活的,别那么不开窍儿好吗?哥求你了还不行吗?”
方钊虽然嘴上说着求字,可那语气里却是充满了威胁。这样的语气对于一个一般的女孩子来说都是极有杀伤力的。
“对不起,误了工作,老板会扣我工钱的。”
兰兰已经带出了哭腔儿,但方钊显然没有被兰兰急得要哭的样子所感动,他甚至意识到这是兰兰开始妥协的征兆,于是更前进了一步,逼得兰兰不得不往后撤了一子。
就在兰兰身子紧张的后撤的时候,却不小心将她那尖尖的鞋跟踩在了一个刚要从她身边经过并想揩她油水的三十多岁的男子的脚上。
“哎哟,踩死老子了!”
被踩的男子很夸张的大喊了一声,本来就已经意识到踩了人的兰兰有因为急着抬脚而差点儿摔倒,而让他在背后这么大声的一喊,兰兰的身子真的失去了平衡倒在了很滑的地上。
兰兰身子已经倒在了地上,还连忙说着对不起,而被踩的那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却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之心,竟然邪的笑着盯着兰兰说“一句对不起值几个钱?你要是能用你那小手儿给哥把这只脚捏两下,哥就饶了你。”
说着就把皮鞋脱了下来,放在了他的皮鞋上。
说这话的这个男子一脸的横肉,剃了个小平头,一般的地痞见了之后也会有几分害怕。这个时候兰兰却把可怜的目光投向了刚才向她求爱的那个方钊,虽然她并不喜欢这个奶油小生,可此时的她多么希望方钊能够拿出向她求爱的勇气来走上前去替她说一句话。
“嘿嘿,大哥……”
那方钊刚要说话,那平头男子把眼珠子一瞪,立即让方钊的后半句话咽了回去,刚迈出的步子也缩了回去。他转过身朝身后的那一帮弟兄们一使眼色,赶紧离开了香格里拉。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
兰兰真的要哭了。
“哥没说你是故意的,不过,你总不能白踩了我的脚了吧?”
那平头男子一点儿也没有放过兰兰的意思。
胡周忍不住了,可是,今天晚上来香格里拉是有任务的,如果一闹再亮出他警察的身份来的话,肯定会惊动了那帮子坏蛋的毒品交易,那多少日子的劳动就付之东流了。
因为害怕,兰兰不敢立即从地上爬起来,而那个平头男子却蹲下了身子,刚要伸手去捏兰兰的下巴,兰兰吓得赶紧挪动了一子,躲过了那个男人的手。那男子不再追逼,而是很厌烦的又站了起来,“那没办法了,你就拿两千块钱吧,哥这双皮鞋可不止这个数的,被你踩了,踩坏了不说,还沾上了晦气,你要是不赔的话,那哥只能今晚带你找个地方说理儿了。”
“大哥,可以借一步说话吗?”
胡周终于走了上来,他不想再让自己喜欢的这个女孩继续在这个无赖面前受辱。
“你是谁?凭什么我要跟你说话?有话儿在这儿说不行吗?”
那平头男子打量着胡周,但他看到胡周虽然不如自己魁梧,却也是一身的精肉,所以没有立即发怒,只是仍以不屑的眼神看着胡周→周倒不担心被他认出来,那样就省了一场麻烦了。但从对方的眼神来看,胡周估计他没有认出这个天恩市的刑警队长来,一般的无赖应该还没有这样的胆量,除非他是京城里跑出来的大虫。但从他的派头来看,绝对不像,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