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现在足球是最流行的运动,乡间常见一堆人围在一起打,世家也时常约上几十个好友,一起切蹉。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这跟先王和朝午王时期完全不同了,不管是世家还是百姓,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一直都跟在大王身后。
读书尚需天份,踢球只要一把力气,一副好身板,再学几招粗糙的拳脚功夫就行了。
大王身边还站着十四个靠陪大王踢球当上官的侍郎呢,大王不管是回莲花台还是去行宫,一直带在身边的那数百个球侍,不就是告诉百姓们一条出头之路吗?
两人离开这里。
龚獠:“你发现了吗?”
“嗯?”龚香慢慢走着,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
龚獠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公主早就算到了吧?”
龚香笑了一下,“公主有没算到的吗?”
龚獠不说话了。
那公主早就料到,大王喜欢踢球,会导致鲁国开始兴起踢球这个游戏——最终导致人人开始尚武吗?
朝午王时,人人只盼着养出一个能生下儿子的女儿;先王在位时间太短,百姓对他的印象远不如朝午王清晰。
而大王,虽然才继位几年,却已经让百姓“熟知”他的喜好了。
大王好奇题,好奇人,好奇才——于是人人努力钻研,力求做出一番成绩。
大王好球,好游戏——于是人人都爱上了踢球,努力要把它打好,打赢。
大王不爱读书,喜欢简单的字——于是人人都来学新鲁字。
大王就像公主手里的招牌,当她想要百姓们怎么改变时,就让大王带头。
几年前,大王刚开始踢球时,龚獠还以为公主是想让大王玩物丧志。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自己非常可笑了。
而且球队一直是两队,两军对垒,自然要分工明确。
现在大王身边的两只球队已经有了带领队员冲锋陷阵的将军,一大将,二偏将,有军师,有后卫,有先锋,有侧应,打的时候有奇袭,有呼应,有佯攻,有退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