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乌黑柔软,两只雪白的耳朵毛毛茸茸的,趴在胸前,秦弋能清晰地闻到他发间传来的清香,椰奶味的,是秦弋昨天专门买来给方牧也用的,洗发水和沐浴露都是这个味道,方牧也当时还兴冲冲地说自己好像被泡在牛奶里。
比椰奶香更清晰的,是胸口处传来的被舔舐和亲啄的温热触感,一下一下的,在秦弋怔愣的间隙里,细碎的水渍声和他的心跳一同响起,仿佛他不是被舔了皮肤,而是直接被人叼住了心脏。
秦弋,24岁,单身,男性,早上,被舔。
这几个要素,构成了一次很真实的生理反应。
被窝好热,空调好热,身上好热,脸也好热。
那一小片皮肤像是被火烧着了似的滚滚发烫,秦弋终于反应过来,捏着方牧也的肩把他从自己的腿上推下去,火速揪着自己的衣领,勉强维持住一个看起来不那么崩溃的表情,说:“你干什么?”
方牧也被他一推,有点懵,乱乱的头发下,一双大眼睛无辜又认真,他解释道:“舔一下,就不痛了。”
他的嘴唇是红的,因为刚刚舔了人,显得s-his-hi的,雪白漂亮的脸上带着几分焦急的淡红,微微蹙着眉,清澈的瞳孔里仿佛可以倒映出秦弋此刻慌得一批的表情。
秦弋不知道怎么回答,按照方牧也的逻辑,舔伤口可能确实是一种缓解疼痛的办法,但是按照秦弋的思路,完全不是这样的,疼了流血了可以吃药上药,但是不能舔。
舔完了,是不痛了,但是硬了。
方牧也的智力确实是个儿童,但是他的外形完全是个青春漂亮的男孩子的样子,他也不是天生就智商差,他曾经是个正常的男孩,说不定还很聪明,说不定已经懂了很多情情爱爱的东西,说不定已经知道怎么去喜欢一个男生或是女生。
秦弋被舔懵了,他现在真的不知道应该把方牧也单纯地当个小孩子来看,还是把他当成一个一时失智的少年来看。
他只是觉得自己很罪恶,方牧也的懵懂单纯跟自己身下的反应一对比,秦弋现在恨不得当场自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