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好不容易才坐了起来,也是满脸惊讶地盯着方逸,这时,他的语气变得恭敬多了:“方先生,想不到你是行家。”
“没有啦,只是练过一下。”方逸走过去,把冬瓜拉起来。
“我的身手实力也算不错了,这么多年来,还没遇到什么真正的对手,直到今天,才真正领悟什么叫做天外有天,山外有山,遇到你,我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冬瓜由衷道。
听冬瓜教头都这么说了,狗公与另一个男子嘴巴就张得更大了,他们完全处于惊呆之中。
“不敢当,我估计是你大意了,才被我突然的偷袭成功了,不然,我根本不可能做到。”方逸留了点面子给冬瓜。
“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冬瓜连忙找台阶下,并拉近与方逸的关系,“逸兄,你的身手,绝对能跟我们营长有得一比,我们营长肯定喜欢你这样超群的人才。”
“以后还请冬瓜兄多多关照。”方逸道。
“我们是兄弟了,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狗公,大才,还不过来跟新兄弟打招呼。”冬瓜扫视一圈,道。
狗公与大才立刻聚拢过来,脸上的凶悍之色大减,倒像是一位充满了爱心的大叔,围绕着方逸,准备好好地巴结一番。
“逸兄,好。”狗公伸手与方逸握手道。
“逸兄,以后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就对我说。”大才笑起来,露出一口黄齿。
“大家是兄弟,就像冬瓜兄说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方逸也豪气地分别拍了拍狗公与大才的肩膀,道。
转眼间,四人便成多年的老朋友了。
“逸兄,以你的身手实力,可以做我们组织的教头,我们营长最喜欢你这种男人了。”冬瓜用一种男同志的眼神看着方逸,嘴角带着一抹玩味的笑意,道。
闻言,方逸浑身起鸡皮疙瘩,暗忖道:难道“猎手营”的营长是个基佬?
从冬瓜的神情以及语气来判断,方逸感觉自己的猜测不离十,想到要是被基佬营长看上,那就悲催了,他来这里可不想天天捡肥皂,菊花要是不保,会在心里种下阴影的种子的。
“营长也喜欢你们吧。”方逸讪讪道。
“不是,要像你这种长得帅的,营长才会喜欢,你要是跟营长好了,那你前途就无量了。”冬瓜倒是显出一副羡慕的神色。
“我不敢跟众位兄弟争这份荣耀啊。”方逸把孔融让梨的传统谦让美德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了。
“逸兄,别客气,我来帮你介绍。”冬瓜则是想做媒人。
“冬瓜兄,真的不用客气,我是新人,营长应该不会看上我的。”方逸感到菊花之处好像有阵阵微痛传到脑中枢。
要是加入了“猎手营”,那自己就是其中一员,而被营长看上的话,那真的很棘手。
忽然之间,方逸感到这“猎手营”就是个基佬交流中心,心中升起一股滑稽,正在考虑要不要成为“猎手营”的成员。
“逸兄,你玉树林风,要相貌有相貌,要才能有才能,我们团长就喜欢你这一类的,我敢打保票,你会受到赏识的。”冬瓜拍着胸膛保证道。
闻言,方逸再次隐隐感到菊花大有不保之势,为了保全菊花,他觉得还是远离“猎手营”比较好,可是,这个“猎手营”又是专门对付自己族人的,要是不混进来,就不知它的行动,那就没法做出营救的行动。
在选择珍惜菊花与保护族人之间,方逸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既想守住菊花,做个清白男人,也想替族人做点事,尽量挽救他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