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大火煮过的原因,血旺表面有些微的孔洞,似乎是煮过头的样子,筷子一夹,一块血旺就出来了,不薄不厚的程度,脱离红色的掩盖,本身的颜色就显露了出来。
小心吹了几口气,觉得已经稍稍凉了一点以后,林晚就直接将血旺整个塞进嘴里,略烫的口感,此时就是血旺最佳入口的时间。
咬开略带皮质感觉的表面,露出里面嫩滑的部分,外面浓墨重彩,里面清新自然,两种截然不同地滋味混合在一起,吃起来软韧相合,加上麻辣的刺激,想要觉得不好吃都是难事。
趁着男朋友在跟鱿鱼奋斗的档口,林晚对着血旺发起了总攻,一块,一块又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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