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人啊,自己的血脉竟然敢拿来卖,存心不想轮生,然后那个奸商的儿子找来,他见到经过一番胡吃海喝的我变得姿色平平而不是丑陋不堪后勉强同意带我回去做他第二十二房小妾,你们说这都是些什么人,这么滥情,活该几辈子都孤苦无依,我当时气的翅膀都硬了,按照小本本的情节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个英雄出来拯救我,但还是没有,哎……真是可怜,所以我兑现了承诺,将那老不死的以六万两加倍价卖回给那个奸商,加倍奉还嘛,是这样理解的没错吧?那个奸商刚好垂涎那老不死很久,咦……人类的口味真的不敢恭维啊,既然皆大欢喜又何乐而不为呢?你们说是吧?
状态提示:分卷阅读831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